早!麦说。
真的要跟我结婚?我说。
是!麦说。
你现在反悔还来得及!我说。
你反悔了?麦说。
不是!我说。
好!那我们现在就去!麦说,为我打开车门。
我和麦很顺利的到民政局进行了登记,出来时我们的手上除了红本本什么也没有,没有戒指,没有祝福,没有婚礼,没有烛光晚餐,甚至连彼此的电话号码都没有留下,裸婚得非常彻底。
就这样轻易把自己交给了一个自己并不熟悉的男人,这也许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疯狂的事,很轻率很荒唐很可笑。
而轻率的代价注定是后患无穷。
才一天,麦就开始在我平时上下班等车的地方拦住我,以各种大大小小的理由要我履行各种大大小小的责任了,诸如见他父母到他家吃饭之类,开始我都一一忍受了下来,因为我总以为那是仅此一次,就当是帮他一下忙,可是后来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的我就再也受不了。
麦!我们当初说好了互不干涉不相往来!我说。
我知道!恩!我也不想这样,可我也没办法啊!麦说。
那是你的事,与我无关!我说。
恩!算我求求你了!麦说。
对不起!我不喜欢别人求我!我们还是去离了吧!我说,把红本本扔到他身上,转身下车一摔车门走了。
恩!麦叫道,追了过来拉住我的手。
麦!我很不耐烦的转回头对他说。
恩!就在这时,我听到静的声音在一旁响起,素和燕就站在她的两旁。
我……我说,一时呆了过去。
对不起!你还是去找别的女人帮忙吧!我说,摔开了麦的手。
麦看到素和燕就在一旁也不好再纠缠,跟她们打了一声招呼就回车上去驾着车离开了。
恩!你男朋友?静说。
不是!是我丈夫!法律上的!我说,事到如今也没必要瞒着她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