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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只是你的举手之劳而已

   时小晗站在中百仓储偌大的饼干专柜前面,抱着两大盒甜薄脆束手无措不知道往哪儿走,同行的室友不知道被什么商品吸引,在她盯着甜薄脆怀念小时候的空档消失不见了。

    时小晗站在柜架的角落里,看着来往穿梭于商品之间的人们,无助地像个孩子。

    后来她掏出手机,按下了那个熟记于心的号码。

    这是时小晗第N次迷路了,这令她非常苦恼,她可以在任何方面自立自强,唯独认路这一方面,她怎么着也长不了记性。

    小学的时候她不知道距家100米远的学校怎么走,所以总是跟在方轼后面,被人误认为是龙凤胎,庆幸的是方轼倒是乐于接受,从小就培养成了大男子主义,也因为时小晗,他没少当“英雄”。

    后来长大了一点,弟弟中午要补习,妈妈派时小晗给弟弟送午餐,她在构造如出一辙的弄堂里失去了方向感,弟弟饿得不行的时候从学校杀出来找他的午餐,在离学校五米远的地方找到了站在那下脸急切的时小晗,无奈的扔下一句:“我就知道会这样。”

    再然后时小晗一步步成长,高中的时候依然不敢一个人走在大街上。班级集合参加活动的时候不敢走得太慢,甚至一个月放一次的假期,也要等儿时的伙伴一起回镇上。

    其实时小晗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是这样,她觉得自己聪明可爱,多姿多才,可是为什么,就偏偏会是个该死的路痴呢?

    时小晗几乎每犯一次路痴病(估且让我们认为这是一种病吧,时小晗自己也这么认为着。)都会回忆一遍自己的历史犯病纪录。无奈之于,她有有时候也会觉得好笑,也许这就是她时小晗的特色呢?

    童话故事里的公主,不都是有特色的么?不然又怎么会遇到王子呢?

    想到这里时小晗觉得特别欣慰,在饼干专柜面前,咧着嘴,嘿嘿嘿的笑了起来。

    “我说,您老以后能不能试着长点记性啊,瞧我这老胳膊老腿的,跑这么远,容易吗我?”

    时小晗闻声抬头,看见了一脸委屈的方轼。

    “这么久才来,不知道本小姐我等的多无聊吗?告诉你,你可是受命保护我的。我迷路了,你来接我,是你多么神圣而光荣的使命呀---------”

    “停停停!大小姐,走吧走吧,I 服了YOU!”

    时小晗又一次在言语上战胜了方轼,跟在方轼后面往收银台走去,乐得屁颠儿屁颠儿的。

    其实时小晗觉得,方轼对她的好不是没有原因的。但是她都认为这是因为从小一起长大所累积起来的感情,像兄妹,但又缺一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