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里有一个号码已显生疏,三年了,它就默默地躺在那里,当手指划过它时,我能感到每个数字带给我的温馨,此时,月色安静而清冷,那些数字便幻化成一个人,微笑问我:“你要玫瑰花吗?”
“你要玫瑰花吗”,这一句话拉开了我初恋的帷幕,那一天是情人节。我们几个同学在研究去哪里感受浪漫时,背后想起他的声音,转过头看见他对我笑。同学哄笑着说要了玫瑰是不是就成了情人呢?他狡黠地说,为了这种可能,就送你一支吧。我接过玫瑰心里窃喜,就当是上天送给我的礼物吧。同学指着他的背影说,他是对面网通公司的,春节时看见他在摆摊卖酒水呢。
我想,人和人的缘分一定是上天注定的,不管走到哪里,只要有缘分一定躲不过。毕业后,我到另一个区的私家幼儿园谋了份职业,周日出去做钢琴家教。在开花般的年纪,我像只快乐的鸟,和孩子一样欢叫着过每一天。
一个雨后的上午,我提着新买的高跟鞋,赤脚走在马路上,每一脚都好似一个响亮的吻。忽然紧贴身边蓦地飞过去一辆自行车,积水溅在我的腿上。“讨厌!”在我低头擦水的时候,那辆车已经调转回来,嘎地停在我眼前。四目相对,他惊叫“玫瑰花!”旋即我想起三个月前的卖花郎。
快餐店玻璃上的雨水变换着一副副美丽的图画,我心底感觉莫名的温馨。周浩笑着说,我一直记得你那纯真的眼神,圣洁如天使。我感觉有什么洞开了,没心没肺地大笑。那天的快餐一直吃到月上柳梢头,我们如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第二天,我正准备换衣服时,门卫阿姨说门口有个人真奇怪,既不是接孩子的,也不说找谁,就一直坐在门口。我抬头,看见周浩安静的身影。他说,一下班就想来看看你。
我们就这样越走越近,轮到我值日时,他会准时出现在幼儿园替我扫地擦桌子,我很喜欢他的沉稳,总觉得他说的话都是对的,芝麻大的事情也习惯找他问,他的电话像每天的太阳准时在初升和落下时响起。
他从来没有说过爱我之类的话,但是我知道自己有多爱他,在我心中他的分量已超过了我自己。我自己买衣服总是拣便宜的买,但为他买西装皮鞋我连眼睛都不会眨。我喜欢他穿着的英俊相貌,那是一种赏心悦目的欢悦。每天早上,我给他做各种营养早点,再骑二十分钟的车赶去上班。只要是为他做的事情,我从不觉得是麻烦。
秋收时,我跟他回到乡下收割。在一眼望不到边际的麦田,我干得像欢畅的小鹿,白嫩的双手磨得起了血泡都不晓得疼。他的亲人让我倍感亲切,我比爱自己的亲人还强烈地爱着他们。他母亲说:“我儿子真的好福气有你这样的女朋友。”一句话让我心里如喝了蜜一样甜,这是世界上最满意的赞美。
午休时,我悄悄跑到他的卧室,睡觉中的周浩嘴唇饱满刚毅,古铜的皮肤上布满可爱的小豆豆,有时我强制给他敷面膜,争执不过的他就乖乖地凭我在他脸上画个大脸猫……
秋收的一个月,麦田里洒满我辛勤的汗水,每一滴汗水都是甜的,那个丰收的季节,我收获这田里的庄稼,也收获这我最灿烂个的笑容和爱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