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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从来不肯给我买花。理由是花摘下来就没有生命了。我虽然愤愤地认为他完全是抠门,读文章网,偏总也驳不回人家的道理。
可情人节总得送点礼物吧?我可是一大早就跑去超市给他买了情人节礼物——一把华丽的拖把,当然是促销的。
但是,这个榆木脑袋却一点反应都没有。还不断强调,情人节是美国人发明出来的,纯粹是个商业节目。谁管这些破真相呢?我们女人就是要点气氛和感觉不行吗?我气的昏睡在床上。
醒来时,发现桌子上醋瓶子里有一支玫瑰花。鉴于他有从垃圾堆里捡花回来孝敬我的前科,我气更不打一处来。正想装视而不见,叶子上异样的两个小东西让我笑起来;一对精致的绿松石小耳环,原来他还没有傻到德国去。
我愤怒时,会用普通话长篇大论的发表我的愤慨,他比全天下的中国男人都懂得忍耐。不管我言词多么激烈,他只会用无辜的眼神看着我,然后默默地吐出两个字——“不懂”。我就像一只瞬间被放掉气的气球般瘪了下去。
有时我童心大发想要买个玩具或可爱的衣服这之类的,他就用台湾腔做着鬼脸说:“好可爱哦……”一个德国大汗做这样的表情,别的顾客都忍不住笑了,而被讽刺的我,只好悻悻作罢。
我永远斗不过他,纵我千招万式,他只有一招:四两拨千斤。
为一个完美主义的处女座,每次出远门时,兔子总要提前一周,甚至更长时间准备行李。
那种准备的隆重程度,不亚于去南极考察、月球探险。整个客厅,会摊着他的箱子、放满包装纸、包装袋;茶几、桌脚、门后和墙上,会贴满捡来的透明胶带。卫生间里,旅行套装更是很早就摆出,时时提醒我:俺要出门了。虽然大部分的时候,他只是回欧洲的家小住一阵。
更可气的是,他的完美主义,总是处在未完成时态,因为他永远都不可能在快要误机之前打包停当。结果就是,每次他走后,我都把那些铺的满地都是的纸箱纸盒摞起来,再疯狂打扫一番。这是,我总会精神焕发,有一种甩了他、开始新生的想法。
当然,看到他走之前划分整齐的、装在玻璃瓶里怕我伤到手的洗碗剂,或者衣柜里分门别类、整整齐齐摆放我的内衣、外衣,或者那些亲手为我打造的多功能家具的时候,抛弃他的念头就烟消云散了
对于这个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德国拾荒男,我应该敝帚自珍。算了,回头就到楼下垃圾箱去帮他翻翻宝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