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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落进眼里的不是荒芜

只有累积到一定的程度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

每每念及七这个数字,像是唤许久不曾谋面的情人,再强硬的心瞬间也变得柔软,明明欢喜得不行,还要故作正经。我总是这样,对于自己所爱,无法持续一种状态。对盛夏光年的喜爱也一样,时而厌倦了细密一层汗,恹恹一声叹息;时而爱上了在如水的阳光下的幻想,是飞鱼是水草,无忧无扰。但终归厌倦是为了说明曾经也喜过爱过。站在午后的夏日里,竭力调整燥热的呼吸,控制躁动的内心,顺应一种热度一种牵动,走走停停,随汗水如何织成一层细密的网,也无法按捺满眼皆是隔世般错愕。好些记忆与今时又对上了。生活大抵如此,走再远,也难逃过去的光影。

于是,想找去年这个时节的随笔。记载过去的文字被我弄丢。我时常在情绪低落的时候,有回顾的习惯,同时也有删除的强迫感。时至今日也未改正过来。懊恼过,终究无效。还记得我写过一篇名为“赏心悦目三两枝”的文章,大爱。后因被不相干的人窥见而恼羞成怒把它丢进了回收箱,按下了清除键,无情而凛冽。事后想想就笑话自己也有痼疾经久难愈。好在,凡事经我手所记下的,都难逃记忆的枷锁,所有美景不至于流失得过于干净。时间再久远,也很接近。当时当景在脑海中不过幻作一缕游丝般的情绪,与当下的热烈和寡淡并不相左。

忽而今夏,葳蕤流年在哪座陈桥下暗度?许多关于盛夏的回忆,几经春华秋实的亲吻也未丧失丝毫热络。只是,每一处下笔与神思,我都记不起自己到底是在追忆哪一个七月,哪一段人事。所以,虽说是喜欢盛夏光年,亦无法引经据典,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如同我爱你厌倦你,什么理由都用不上。纯粹得很,但却无法句读。与其说我对七这一数字情有独钟,不如说我犹爱舌尖在齿前打个照面后的分离。与其说我对盛夏的光年喜爱有加,不如说是对红尘滚滚有所期待。不是么。每念一遍七,就是一场暂别。每到一年盛夏,滚滚红尘,幸而有你。

七月里的小村落,不比城镇喧闹、聒噪的灼热,因被炙烤着而愈发显得安宁。似乎每家每户都有什么喜事要蓄势待发。不富有,但乖张。安宁得好像可以瞒过所有外面的人,没有悲,只有喜。暮色四合还有蛙鸣阵阵。这又让我想起十几岁的时候,那时我住一楼,一间夏凉冬暖的房。也是这样的夏天,有蛙鸣带着潮湿的触感薄薄贴近耳膜。有它们陪着我看书,做作业,更多时候我是在练习第二天要拉给老师听的曲子。渐的,我的琴声也融了进去。如今我住进了二楼,木地板,当西晒,没有了那种湿湿凉凉的惊喜,二胡也被我送给了外公。听取同一片蛙声,当年的我又去了哪里?跟老师讨论过对乐器的喜爱。对于很多事物,比如二胡,比如国画,比如古典文学,我只是喜欢,谈不上爱。有冲动要重新拾回那些时,现实总是骨感得令我心寒。这是个极好的借口。喜欢而已,何必情深,随缘就行。长久的爱,是一种素养。可见,人生路上,我需要修行的实在太多。待哪日我气定神清地望着你,内心沉静安稳,眼里泛不出一丝波澜,那么请相信,我是真的爱上了你。

好在。我还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喜爱什么,不至于活得太不清白。昨晚JJ过来家里,谈工作的事。不想接话,不想反驳,亦不想证明。有句话说得太对。要想自由,必须得有才。我不埋怨他们不懂得不体贴,奈何自己太没才。没有资格没有资本空剩一副精力充沛的大脑和大肆无用的时间。于是,整个晚上我都很沉默,默不作声,连句叹息都没有。以为这一夜会很难熬,谁料不到十二点我就昏睡过去。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

当太阳移走到偏西的位置,我又开始想要安静想要沉默。太多情绪此一时彼一时,无以名状。短暂。逼仄。不容多想,但似乎想过好几个日出日落,四季荏苒。当我静下来,维持着静的状态,我就不至于让自己太过狂乱。说的话不用收回,也可以直接忽略。之前乱到不行的心事,也可变作流水,一点是一点,一滴是一滴,再清晰不过。七月。时常让我错乱不堪,但又令我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幸而,我抬眼望天,阳光落进眼里的不是荒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