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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2)

    老法官手中的法锤轻轻地在课桌上敲了一下,审判宣告开始。

    原告代理人应法官的要求呈自诉辞,然后他列举详细的数据证明其诉求的合理性:“原告因交通肇事案共计得到赔偿十二万五千元,除去医药费八万二千元,剩余四万多元,现在原告应得的的所有款项所有由被告取走,而被告没有将剩余的款项交付给原告。现在,我代表原告请求法官要求被告归还原告车祸赔偿的余款,做为后续治疗的费用。”

    梁晓得到允许后补充说:“我治病花了八万块钱,那家赔了十万,合作医疗支付二万五,我母亲爱的捐了一万二,我家卖地卖了三四千,加起来有十四万,花了八万,剩下的几万到哪里去了?”

    母亲爱的周玉芳一直默默地擦着眼泪,坐在旁边的父亲爱的梁振华更是很少抬头,一语不发。这时周玉芳站起来说:“我一接到传票就想,这孩子怎么了?没有我,你能活到今天吗?你为啥将我告上法庭?你就说你住院期间花的费用只有八万元,那你不吃不喝吗?不坐车吗?”

    梁晓不语。双方的律师唇枪舌战起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经过一番辩论,矛盾的焦点集中在赔偿款的余额上。不知不觉庭审过去了一个多小时,这种亲爱的情与法理、母爱和金钱的较量还在进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