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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党风廉正建设汇报

  2017年上半年,我局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和纪检组的指导下,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及管委会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努力把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梅山产业集聚区、梅山保税港区)2017年反腐倡廉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甬海科党〔201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情况、廉情分析及“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市纪委、管委会下发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结合我局重点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做到业务工作和廉政责任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二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参加管委会举办的专题讲座和活动,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开展纪念建党96周年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党课、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先进典型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加强党建工作,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能力。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引导、督促和鼓励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财经法规、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执法证培训和考试,着力提高财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强化源头治腐,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和规范“三公”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从规范会计廉政制度入手,以严控“三公经费”为重心,严格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规范预算执行,从经济科目上规范“三公经费”等各类财务支出,严把报销审核关。同时配合纪检组进行“三公”经费支出专项检查,做好市纪委端午期间作风监督检查情况整改工作,以此为契机规范公务接待五单合一入账。今年1-6月,三公经费支出为240.5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5%,其中公务接待213.86万元,同比下降30%;因公出国23.05万元,同比下降18%;因公车改革,车辆运行3.59万元,同比下降97%。二是配合做好2016年同级审计相关工作。按照北仑区审计局要求,做好审计资料整理报送、有关数据核对、审计取证单回复等工作,审计过程中积极和审计组进行沟通协调,对审计中有疑问的事项做好解释,对于审计中发现的多头开设银行账户、基建专户未按规定撤销等问题,按照严肃认真、有错必纠的原则着手进行整改,已完成土地出让金专户清理,预计在7月撤销基建专户。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对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规范采购程序,加强对公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的监督审核。1-6月,共完成政府采购52 批次,采购预算2933.6万元,实际采购2638.1万元,累计节约政府采购资金295.5万元,资金节约率10.1 %。四是规范基建监管和国资管理。梳理管委会、开发公司(滨海公司)、梅山街道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招投标、项目评审、变更及审批的支撑性文件,做好新老制度比对。落实公司基建财务监管,在项目前期参与可行性研究,在实施工程中负责招标文件、合同、工程变更及进度款支付的审核工作。出台开发公司(滨海公司)2017年度财务融资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奖惩、规范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对梅山街道、区水利交通项目基建管理,在工程拨款审核时根据工程情况对工程进度进行抽查,对未按规范、设计要求施工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五是积极推进PPP工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区域建设。制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组织召开梅山保税港区PPP领导小组会议,推进中小企业服务平台项目的PPP具体运作,同时,筹划推进金融小镇项目PPP工作。六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会同开发公司,跟进2017年存量债务置换债券申报、发行相关事宜,1-6月完成政府性存量债务债券置换11.99亿元。全面梳理存量债务中的二、三类债务情况,充分利用债务限额空间,提出或有债务转化(调整)为政府债务的具体方案。根据市统一要求,做好地方政府融资担保专项清理整改工作。